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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标准能够进口到2021年1月1日的“回收钢铁原料”的进口

  • 1920年12月18日

2020年12月14日,中国国家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发出了“回收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

“回收钢铁和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规定了回收钢原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检验方法和验收规则。在生产和收集过程中混合的非金属上施加严格的规定,对放射性污染物,爆炸物和危险废物施加极其严格的限制。

“循环钢铁和钢铁原料”的国家标准将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有效利用中的高质量循环钢原料材料的回收作用外国钢铁资源。它对钢铁行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发布新标准后,相关部委和委员会将共同发行“关于规范回收钢铁原材料进口管理”的公告,基于实际条件促进,并允许进口符合新国家标准的产品。

该标准的整个文本将于明年初发布给公众。实施日期将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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